2022-09-13 17:52:00少年宫动态
应疫情防控要求,本届大赛高中组比赛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比赛。报名分两阶段进行,一阶段填报报名信息并缴纳评审费用,二阶段上传参赛视频及图片,报名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才艺通”APP拍摄并上传艺术表演类参赛视频和艺术作品类参赛图片,请大家仔细阅读本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
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二、大赛内容
(一)举办艺术表演类比赛,含声乐(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器乐(分西洋乐、键盘、民乐)、舞蹈、朗诵4个项目。
(二)举办艺术作品类比赛,含绘画、书法(分软笔书法、硬笔书法)2个项目。
三、比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月9日
2.作品上传时间:2022年10月13日—23日
3.成绩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6日
4.证书领取时间:2022年11月中旬
(二)报名办法
1.微信报名:关注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点击底部菜单“活动赛事—才艺大赛”,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2.网站报名:登录重庆市少年宫网站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cqcp.org.cn/baoming),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填写报名信息时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填写学校全称(以学校公章名称为准)。
(三)大赛按艺术表演类单人节目150元,艺术作品类作品单人单件10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用。
(四)应疫情防控要求,本届大赛获奖证书采用顺丰到付方式发放,请参赛选手在报名时一定完整填写证书邮寄地址。
(五)参赛视频及图片上传办法
参赛选手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于2022年10月13日—23日间,进入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点击底部菜单“活动赛事—才艺大赛”,按提示下载安装“才艺通”APP,验证登录后根据提示拍摄并上传艺术表演类参赛视频和艺术作品类参赛图片(详细操作流程见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
(六)评审方式
1.艺术表演类采用视频评审、艺术作品类采用图片评审,不设现场比赛。
2.大赛组委会根据活动主办方提供的专家名单组织评委组对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艺术作品类图片进行现场集中评审,并将评委评审结果报活动主办方审定。
3.大赛组委会于 2022 年10月下旬在重庆市少年宫官方网站www.cqcp.org.cn 对审定后的比赛结果进行公示。
(七)参赛节目、作品要求
1.艺术表演类
(1)项目设置及要求
声乐:限独唱,分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三类。演唱歌曲一首。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高中学生特点。要求演唱时发声方法正确,能准确地把握声乐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有艺术感染力。可使用钢琴或伴奏,演唱时不使用扩音设备(通俗唱法除外),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器乐:限独奏,分键盘、西洋乐、民乐三类。演奏乐曲一首(可演奏选段)。乐器不限。演奏时要求背谱。要求演奏具有扎实的基本功,能完成一定难度的作品,能准确表现作品的情感内涵,有艺术感染力,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舞蹈:限独舞,现当代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均可,不含街舞、国标舞。表演成品舞蹈一个。要求表演具有规范、扎实的基本功,能准确表现舞蹈作品的情感内涵,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朗诵:限独诵,无即兴演讲。朗诵文学作品一个,内容自选,要求朗诵时脱稿,使用普通话,不使用扩音设备,不用伴奏。语音规范、标准,字正腔圆,口齿清晰,声音明亮;能正确理解作品,准确把握基调,重音准确,节奏鲜明,停连恰当,语言流畅,声情并茂;表演真实自然,举止大方得体,富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2)比赛规则
参赛选手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只可通过“才艺通”APP拍摄参赛视频,视频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非“才艺通”APP录制的视频不可使用。
参赛选手不得在同一个类别中重复参赛。
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节目信息不可更改。若视频内容与报名填报内容不一致,将根据组委会意见处理。
参赛选手可根据参赛节目的需要自行着装、化妆,须符合中学生的着装要求。
2.艺术作品类
(1)项目设置及作品规格
绘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装饰画、卡通漫画等,限个人参赛。
书法:分软笔书法(篆刻)和硬笔书法两类,限个人参赛。
绘画类作品尺寸不超过 60×40 厘米(国画除外),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国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为 16 开。
(2)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上传要求
作品上传照片限制 1 张/件。上传作品照片要求:图片清晰,JPG/PNG/BMP 格式均可,大小不小于 3MB,不大于 10MB。
四、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一)等级奖
声乐(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器乐(分键盘、西洋乐、民乐)、舞蹈、朗诵、绘画、书法(分软笔书法、硬笔书法)11 个项目,原则上按参赛节目(作品)数的 10%、15%、20%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凡获作品类一等奖的选手须在公示期间将获奖作品原件送大赛组委会留档查验(具体方式在成绩公示中说明)。组委会可视节目或作品情况对设奖数量进行调整,允许奖项空缺。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凡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或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
(三)成果运用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节目、作品有权在相关非商业性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用于展览和宣传等);艺术作品参赛原件不退还,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公益性处置。组委会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须阅读大赛方案和报名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同意方案和须知内容并承诺遵行。
(二)参赛选手必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抄送所在学校备案。
(三)参赛选手应在所在学校指导下,根据活动方案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大赛参赛须知及其他比赛未尽事宜将在重庆市少年宫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补充说明,请参赛选手及时关注、查看。
(五)大赛通知、报名、成绩公布等有关信息发布平台。重庆市少年宫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重庆市少年宫官网:www.cqcp.org.cn。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557号